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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案與簽約合同不一致 地產商簽陰陽合同罰3萬元

  楚天都市報訊 (記者胡勇謀 通訊員張鏑 餘林潔)昨日,記者從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專項檢查會上瞭解到,開發商若在商品房售賣時簽訂陰陽合同,最高將被罰3萬元。

  武漢市工商局、房管局接到的多起投訴顯示,不少房企的購房合同,條款與示范合同文本及開發商在工商部門備案的文本不一樣。會議表示,將重點檢查今年開始銷售的樓盤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附件,看其內容是否存在否定示范文本的情況,是否存在"備案是一套、簽約是另一套"陰陽合同等情況。情節嚴重的,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,市民可撥打12315舉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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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9-06/07314433192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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